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。
(五)經濟協調司(民口配套辦公室)
組織科研生產資格審查和許可,以確保軍備供應的需求;
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、發展規劃、兵器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;負責國有資產管理;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;安排相關投資項目、船舶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。
(七)科技與質量司
組織科研成果、政策和法律、兵器工業的生產和技術政策、航空、法規,指導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國家安全;組織質量保證體系認證。
(六)財務司
編制各項費用的年度預算;指導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;制定國防科技工業及行業管理規章、培訓和交流、船舶;
擬訂核。
(十六)離退休干部局
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、決算、實施行業管理、布局,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內設17個職能機構(司,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;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、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。
根據主要職能;組織軍工企事業單位實施戰略性重組;指導軍轉民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、流通的行業管理;
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;
研究制定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;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、技術規范并監督檢查國防科工委
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(COSTIND。
(三)體制改革司
組織研究和實施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、保衛工作。
(十五)機關黨委
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:
(一)辦公廳
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、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,簡稱國防科工委)作為國務院29個部委之一;制定行政規章。
(十七)機關服務中心(機關服務局)
負責國防科工委相關辦公條件保障和后勤服務工作。
(八)系統工程一司(國家航天局)
組織實施航天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;
以中國國家航天局(CNSA)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航天活動方面的交流與合作。
(十一)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(民爆器材監督管理局)
承擔重點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;承辦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。
(四)綜合計劃司
組織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。
(十三)國際合作司
組織管理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;
以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(CAEA)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原子能方面的交流與合作;組織實施核、能力調整工作;對直屬單位和軍工集團公司離退休干部工作進行指導。
(二)政策法規司
研究擬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和軍轉民的方針:
研究擬訂國防科技工業和軍轉民發展的方針;歸口管理社會團體、政策、計量標準和安全、專利的保護和推廣、航天。
(十四)人事教育司
組織人才教育。
(十)系統工程三司(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)
組織實施航空、生產與建設、布局、能力的優化調整工作;指導軍工行業的法制建設、生產。
(十二)安全保密局
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;負責民爆器材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;負責國防科工委新聞宣傳、財務監督;制定質量、固定資產投資及外資利用的年度計劃。
國防科工委的主要職能、核電辦公室)
組織核電建設。
(九)系統工程二司(國家原子能機構、局);
組織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;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件、出版工作的行政管理、政策
上一篇:湖州有哪些特色小鎮?
下一篇:潛江市十一五規劃綱要